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审理法院: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准许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丰达悠昌科技有限公司
判决日期:2024年8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易车讯 日前,据湖北省商务厅消息,湖北省调整优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取消多项限制,其中提出,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
此次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升级优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取消车辆登记地限制。将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为湖北号牌、新购乘用车在省内注册登记,调整优化为不限制登记地。
二是取消新购车辆使用性质限制。取消对新购乘用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限制。
三是可多次享受补贴。将“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调整为“转让一辆旧乘用车并购买一辆新乘用车可享受一次补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多次补贴。
四是政策调整溯及以往。对2024年5月16日政策实施以来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均按照调整优化后的补贴政策执行。
五是加快补贴审核兑付进度。各市州每周至少完成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各一批次发放,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尽早获得“真金白银”的实惠。
补贴按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个人消费者购买的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仅限享受其中一项补贴。消费者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湖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咨询热线400-140-2188,全省各市州咨询电话已在湖北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上公布。
截至10月23日,湖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3.3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42.7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677亿元;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9.09万份,带动新车消费约174.5亿元,已向消费者兑付补贴金额3.554亿元。